茶陵县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
为扎实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根据《株洲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》、《株洲市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》等文件精神,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特制定茶陵县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制度。
一、成员单位
召集人:
刘秀云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
副召集人:
谭海亮 县政府办副主任
刘志勇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王小明 人民银行茶陵支行党组书记、行长
成 员:
县委办、县政府办、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宣传部、县人武部、经济开发区、县发改局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、县教育局、县科工局、县公安局、交警大队、县民政局、县司法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局、县水利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商粮局、县文旅广体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审计局、县应急局、县城管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市监局、县统计局、县金融办、县医保局、县行政审批局、共青团茶陵县委、县工商联、县环保局、县税务局、县烟草局、人民银行茶陵支行、县消防大队、各乡镇、街道(办事处)
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信用办)设在县发改局、 人民银行茶陵支行。
二、参会人员
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单位负责人,负责人不能参加的,要指定分管负责人参加,并说明原因。
三、会议时间
1、固定召开。每年固定召开两次,年中、年底各召开一次。
2、临时召开。根据工作需要,临时召开。
四、主要职责
1、联席会议职责。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研究审定重大政策和措施;研究协调茶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;研究确定需要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的恶意失信企业黑名单;听取各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,对各成员信用体系的工作开展评价。
2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。负责日常工作;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、联络和协调工作;根据工作需要,研究提出会议议题;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;定期收集、汇总恶意失信、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,加强对失信企业黑名单惩戒督查。
3、各成员单位职责。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,负责本行业、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。依据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研究提出本领域的恶意失信、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,并提出对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的具体措施。
五、会议内容
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;研究审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;协调解决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;内部通报各单位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失信企业黑名单;联合审议需对外发布的恶意失信、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。